星期一, 五月 22, 2006

早报 5月21日2006年

《好人哪找?》(作者:周本兴)

近日看到两则社会新闻,一则关于一对夫妇在车祸现场救人反被打伤入院;另一则是女童病逝捐器官救人,父母不要把姓名说出来,不愿张扬。都是好人好事,不过,前者因为救人反而被伤者的朋友们不分青红皂白痛打,他发誓(fa1 shi4)以后不再救人了。
……
这让我想起圣经里的故事。一个犹(you2)太人被强盗打劫(da3 jie2),受了重伤,躺在路边,犹太祭司(ji4 si1)和利未人路过,不闻不问,一个撒(sa4)马利亚人路过,不顾种族之别,发挥慈心照顾他,出钱出力。后来人们就称善心人为“好撒马利亚人”(Good Samaritan)。

当年,犹太人和撒马利亚人是不和的。……但有趣的是,同种族的祭司和利未人不愿救自家人,反而是撒马利亚人这个外人救了犹太人,在当时,除了要有十足的勇气,还要承担危险,的确不容易。

[本篇经过修改、缩短]

问题
1. 你会像那个在车祸现场救人的人一样“发誓不再救人”吗?为什么?
2. 如果,有人跌入水中,但是你认为冒险救人反而会让自己溺毙(ni4 bi4 - drown),因而不下水救人,在道德上有错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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